广东湛江中院召开宣判执行大会 对两罪犯执行枪决-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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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中院召开宣判执行大会 对两罪犯执行枪决-中新网

  昨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执行大会,对故意杀人、抢劫的罪犯王国辉,以及放火烧人店铺致1人死亡的罪犯黄渊赢进行公开宣判,会后对两罪犯验明正身,交付法警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2007年8月10日晚7时许,罪犯王国辉因胞兄王某某被拖欠工钱一事与王某某的老板等人发生争吵,遂纠集符某某到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元门乡鹦哥岭保护区南训村委会龙眼水果基地报复。晚上8时许,王国辉捅刺护林员王某某多刀,致王某某右侧肋骨折,肝脏破裂、出血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事后,王国辉逃至徐闻县。2011年8月中旬,王国辉又在某小学门口犯下抢劫杀人案一宗。

  而另一名罪犯黄渊赢则于2011年12月8日在雷州市龙门镇因购买保险柜纠纷与店主发生矛盾。当晚10时许,黄渊赢与两名同案人一起用汽油烧着店铺,致使看管店铺的李某某(店主曾某某之子)窒息死亡,店铺楼房烧毁损失共计人民币1472514.27元。(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叶辉、李蓝珊)